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,當地法院裁定她符合美加雙重犯罪標準,即要繼續打引渡官司。回想一年多前追這宗新聞,有不少趣事和遺憾。

當地時間2018年12月1日早上,即香港時間2日凌晨,孟晚舟在溫哥華機場被捕,我在香港時間12月3日凌晨1點多,收到一個朋友的whatsapp,說孟晚舟在溫哥華捕。當時我連她是誰也不知道,要google才知她是任正非的長女。消息人士有部份細節,但仍想不到如何入手核實,本以為這宗國際新聞與自己無關。

翌日與上司商量後,他說倒不如向加拿大的官方查詢。由於從未接觸過加拿大的政治,加上香港與溫哥華的16小時時差,單是找由皇家騎警拘捕,就花了不少時間。

最先收到模棱兩可的官方回覆,未有提及或否認孟晚舟是否被捕,只有一個當地法院的禁止報道令,也得知本港另一份報紙也獲得同樣的消息,但仍未出街,於是與上司和上司的上司商量。那時newsroom裡,我們都不知道誰是孟晚舟,但大家總嗅到這是大新聞。最終決定先出一條消息稿,指電訊設備商女高層在溫哥華機場被捕。

又過了一日,那晚我返通宵更,因為何志平案宣判,我負責在香港收紐約同事的稿。趁着空檔,我打電話到中國駐溫哥華總領事館,竟然能直接打通領事(非總領事)的手提電話,對方以反問句「你是怎麼知道的」來證實時間。

然後,兵荒馬亂的時間,這邊把孟晚舟的稿按出街,與準備第二日早上才push(因為凌晨push無人看),那邊就處理何志平的稿。然後幾乎同一時間,加拿大《環球郵報》就報道了孟晚舟被捕的消息,他們在當地有更多細節,但我有領事館獨家回應。

被捕只是開始,第二日孟晚舟的名字成為全球新聞的頭條,接着追查她曾任董事、涉伊朗交易的香港公司Skycom;她的N本護照爭議;中美加的角力,異常精彩。但在國際新聞上,香港記者能參與的角色似乎不多,上司也打趣提及過是否應該飛去溫哥華採訪,最後也作罷。

這算不算是獨家?那篇沒有指名道姓的消息稿,算是;早過《環球郵報》幾十分鐘刊出報道,算是;入選SOPA新聞獎獨家新聞類別三甲,也算是,但最終沒有得獎,那時評委跟我說,這篇還差一點,William要繼續努力。

前輩說,「做新聞邊次唔係做到『裙甩褲甩』」,或者下次再遇到這些消息時,可以更成熟。

這段影片是之後我製作的,因為稿擠沒有出過push和公司facebook,但算是給自己的總結。

2018年12月5日報道:傳中資電訊巨企女高層溫哥華被扣 加司法部:當事人已申傳媒禁令

https://www.hk01.com/article/267620/

2018年12月6日報道:【01獨家】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 在加拿大溫哥華被捕

https://www.hk01.com/article/266371/

2018年12月29日報道:【2018回顧】華為孟晚舟被捕 牽動中美加港神經

https://www.hk01.com/article/276368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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